音乐形态学四种定律及相关解释
作者:蒲亨建(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)
摘要:音乐形态学具有与数学、物理学相通的内在特质。其研究愈趋于深层,就愈显示出其简单而深刻的基本法则或客观规律。这种客观规律,即所谓“定律”。定律一:调式中每个音级的特性,就是它与其他音级之间的结构的特性。定律二:调式结构张力的大小,与调式中心至五度链中心距离的大小成正比。定律三:旋律即音的高低结构与长短结构(音调与节奏)合二为一的同步运动。定律四:通用的音材料数量以十二音为限;音阶(或调式)的音级数量以七声为限(二者间具有连锁关系)。